美國康乃的克州張貼「有教無類法」 康州興訟
康乃狄克州檢察長布魯曼梭5日宣布,他已準備控告聯邦政府,因為布希總統引以為榮的「有教無類法」(No Child Left Behind)非法和違憲,迫使康州花費數千萬元執行新的標準測驗,華府卻拒絕提供必要的經費。雖然其他一些州已質疑「有教無類法」,並要求聯邦政府和國會修改該法律,可是它們均未訴諸法院,康州將是第一個州告上法院尋求協助。布魯曼梭說,他即將與其他州的檢察長連絡,尋求共同原告人,並相信他們將加入他的控告行動。該聯邦法律要求康州在未來三年內花費1億1200萬元,用以擴大其測驗計畫,及協助學區實施其他的聯邦規定,但是聯邦只撥款7100萬元,使康州必須為各項相關支出自行承擔不足的4100萬元,其中僅僅設計考題一項,州府就要籌措八百萬元。2002年簽署的「有教無類法」規定,在2014年以前所有公立學校學生的英文與數學,必須達到聯邦制定的成績標準。該法要求各州每所學校三年級到八年級的學生參加英文與數學測驗。康州已為四、六、八、及十年級學生舉行測驗,最近要求聯邦允許不適用擴大測驗的規定,但遭拒絕。法學學者們表示,過去因為聯邦要求執法但不提供經費而提出的控訴案並非每次都成功。不過,康州的這項控告計畫可能有它有利之處,因為「有教無類法」中有一條文,禁止聯邦官員要求州政府自掏腰包,執行明列在該法中的聯邦政策。聯邦教育部批評康州檢察長準備提出的控訴,指出該州少數族裔學生與白人學生的成績差異,是該州學校應該負責改進的理由。
提供資料單位:駐休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
提供資料日期:94年5月10日
資料原始出處:世界日報,2005/4/6